PG电子- 百家乐- 彩票麻将糊了PG电子试玩2026 年中国虚拟货币司法处置动向:上海高院出台新规
2026-03-16PG电子,百家乐,彩票,麻将糊了,PG电子试玩
自 2021 年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“9.24 通知”)发布以来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在我国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,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,甚至国家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都不得在我国境内进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。这一规定导致了如今我国司法机关难以传统方式处置扣押、查封、罚没的虚拟货币。而今年 2 月 6 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 “42 号文”)废止了 2021 年的 “9.24 通知”,但是对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在内地的非法金融活动的定性并未改变。
换言之,法院若在境内公开拍卖比特币、以太币,或委托平台回购 USDT,本质上就是法院直接在境内从事 “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”,这与 “42 号文” 所界定的 “非法金融活动” 直接冲突。由于司法机关无法在国内直接作为主体公开拍卖虚拟货币,并且虚拟货币的处置需要一定的专业性,因此司法机关可能会选择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处置。但是即使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拍卖,同样面临着拍卖的场地、竞拍者的身份、反洗钱、反恐怖融资等一系列问题,这些问题是《指引》没有考虑到的(或者是回避了的)。
另外,如果当事人的虚拟货币存储在交易所中,由于交易所已经在国内清退,其运营管理人员基本转移至海外,交易所账户并不像银行账户一样可受我国监管机构的控制,不能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要求交易所履行扣划虚拟币的操作。在这种情况下,所谓 “拍卖公告委托运营商定向发布(拍卖公告等信息)” 就缺乏依托载体;而 “直接变卖” 中的 “委托网络交易平台回购”,在国内也根本找不到合规的对手方(像泰达或 Circle 等稳定币发行公司,在国内均属于非法甚至涉嫌犯罪的主体)。


